关于印发《文明宿舍评选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关于印发《文明宿舍评选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十应科校字〔2006〕62号
关于印发《文明宿舍评选办法(试行)》的
通 知
各办、处、部,各教研室:
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,创建一个文明、舒适、整洁、优雅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,现将《十堰市应用科技学校文明宿舍评选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十堰市应用科技学校文明宿舍评选办法(试行)》
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
附件:
十堰市应用科技学校文明宿舍评选办法(试行)
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,创建一个文明、舒适、整洁、优雅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内容及标准
1、卫生标准
①门窗干净,无污垢。5分
②地面干净,无果皮、纸屑等垃圾废弃物。5分
③灯具、墙壁干净,无尘土蛛网。5分
④床上用品整洁干净。5分
⑤生活用桌、箱架整齐干净。5分
⑥宿舍门前无污迹。5分
2、物品摆放标准
①桌面、桌下物品摆放整齐。5分
②被褥、行李物品叠放整齐美观。5分
③脸盆、毛巾、牙刷、餐具摆放整齐。5分
④床下物品摆放整齐。5分
⑤室内无私拉乱接的电线。5分
3、室内布置标准
①不挂床帘,不分割空间,不布置个人小天地。5分
②宿舍美化整齐大方,无破损。10分
③室内布置合理,物品摆放美观高雅,空气新鲜畅通。10分
4、寝室人员行为标准
①无吸烟酗酒、违章用电、损坏公物现象。10分
②无打架斗殴、谩骂同学、打牌赌博现象。10分
二、评选办法
1、每月评出月文明宿舍。各年级组依据评选标准汇总各类检查结果(学生会定期检查、学工处值班人员抽查以及违纪记录等),在每月底或下月初按照8%的比例组织评选出当月文明宿舍。
2、每学期评出学期文明宿舍。学期文明宿舍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进行。各年级组首先在月文明宿舍中按照50%的比例进行评议推荐,学工处和政教处审核后予以确认。
三、奖励办法
1、对评选出的月文明宿舍,授予“文明宿舍”称号,并向该宿舍颁发流动红旗,同时对该宿舍所在班级的当月考核分中奖励1分。
2、对评选出的学期文明宿舍,学校将授予“文明宿舍”称号的奖牌,并对宿舍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